1、消杀单位资格要求:有从事消杀(除四害)工作的相关资质和营业执照。
2、服务范围:医院门诊楼,心理康复楼,住院大楼,老年护理院,精神病人福利院,心理卫生中心门诊,食堂,农疗基地。
3、消杀次数和时间要求:4月份、5月份、6月份、7月份、8月份、9月份、10月份该7个月每周消杀一次;1月份、2月份、3月份、11月份、12月份每半个月消杀一次。遇检查或病房需要时随叫随到。消杀工作仅限除“四害”,不包括新冠肺炎等。消杀人员到病房签字确认,作为考勤依据。
4、预算价格:以每月3600元为招标控制价。
5、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7日。
6、报名须知:有意向报名的投标单位带好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材料到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资产管理科报名,联系人:陈文标,联系电话:18270562259。
7、确定中标单位方法:在满足医院要求的情况下,有三家以上的招标单位,最低价中标;如有二家单位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最低价中标;如果仅一家,采取单一来源方式。
8、服务期限:本次消杀服务招标期限为一年,(从2021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止)。
特此公告!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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